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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发展部工作职责
1、在分管会领导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2、负责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国红十字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标志使用办法》及《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办法》,传播红十字会的基本知识。
3、负责学校、社区等红十字组织建设和招募志愿者及志愿者注册登记、服务管理及会员证、会章、理事证书等制作和管理工作。
4、负责会费的收缴、管理等工作。
5、负责制定全省红十字会组织发展规划,指导市州红十字会组织、会员和志愿者工作及队伍建设。
6、负责省红十字会网站管理,承担省红十字会的新闻宣传和对外宣传并协同各部室联系媒体和总会报刊社等有关业务工作。
7、联系各部室筹划组织全省性的大型宣传和筹资工作。
8、协同办公室开展与国际红十字组织及台、港、澳红十字组织关于宣传、信息等方面的合作与交流等相关工作。
9、负责全省红十字会系统表彰等相关事宜。
10、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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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简报 | 2008-09-27 |
| 捐赠方式 | 2008-10-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