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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红十字会与红十字国际委员会签署2010-2012年合作框架协议
编辑:湖南省红十字会 2016-08-18 10:46:46

2010年6月8日,中国红十字会与红十字国际委员会共同签署了《中国红十字会与红十字国际委员会2010-2012年合作框架协议》。中国红十字会副会长郝林娜和红十字国际委员会东亚地区办事处主任梅拉出席了签字仪式并签署协议。

该协议的签署将进一步促进中国红十字会与红十字国际委员会在开展国际人道法传播、重建家庭联系、探索人道法等活动的合作,使合作项目的实施更加规范化,并产生更加积极的效果。

双方的合作不仅以《国际红十字与红新月运动基本原则》等文件为基础,同时参考了《中国红十字事业2010-2014年发展规划》,在推动实施人道法传播等活动的过程中,注重加强中国红十字会各级组织的能力建设,促进了中国红十字会与政府有关部门和专业研究机构的交流与合作。

长期以来,中国红十字会与红十字国际委员会建立并保持着有效的合作关系。2005年,红十字国际委员会东亚地区办事处在北京设立,进一步加强了双方的合作与交流。双方除继续加强国际红十字运动基本知识传播、重建家庭联系、探索人道法等合作活动外,红十字国际委员会还于2004年援助云南省红十字会建设假肢康复中心;于2009年开始与总会和北京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共同举办紧急事件中的卫生干预管理培训;支持和配合中国国际人道法国家委员会所开展的各项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