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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成立后中国红十字会恢复国际红十字组织合法席位始末
编辑:湖南省红十字会 2022-07-28 11:21:15

新中国成立后,尽快恢复我国在新中国成立前参加过的一些国际组织中的合法席位,提升新中国的国际影响力,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1952年7月13日,周恩来外长发表声明承认日内瓦四公约。

1952年7月26日至8月7日,第18届国际红十字大会在加拿大多伦多举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中国红十字会代表团出席,会议承认中国红十字会是中国合法的全国性红十字会,中国红十字会成为新中国成立后在国际组织中第一个恢复合法席位的团体,这是建国初期我国外交工作的一项重大成果。

中国红十字会的前身是万国红十字会上海支会,创建于1904年。1907年更名为大清红十字会。中华民国成立后,大清红十字会改名为中国红十字会。1912年1月,中国红十字会得到红十字国际委员会正式承认。1919年7月,中国红十字会加入红十字会协会(1991年改名为“红十字会与红新月会国际联合会”)。1933年,中国红十字会改名为中华民国红十字会。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红十字会面临着一次重要政治抉择。当时,旧中国红十字会部分人员随会长蒋梦麟去了台湾,也有人去了美国,秘书长胡兰生带领部分人员留在了上海,维持了机构的存在。1950年,胡兰生等7人组成代表团前往北京,要求中央人民政府接管红十字会。根据周恩来总理指示,中央政府决定,鉴于红十字会的特殊性质及历史状况,采取改组而不是接管的方式,将旧中国红十字会改组为新中国红十字会。1950年8月2日,中国红十字会协商改组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明确红十字会为“中央人民政府领导下的人民卫生救护团体”,定名为“中国红十字会”。周恩来总理还对《中国红十字会会章》作了亲笔修改。这次改组为新中国红十字事业发展奠定了基础。

改组后的中国红十字会积极加强同国际红十字组织的联系。1950年7月,红十字会协会给我方来函,邀请参加红十字会协会第21届理事会。9月5日,中国红十字会电告红十字会协会:中国红十字会已完成改组并决定派代表参加红十字会协会第21届理事会。

1950年10月16日至21日,红十字会协会第21届理事会在摩纳哥蒙特卡罗举行,中国红十字会派出以李德全为团长的5人代表团出席会议,这是中国红十字会改组后第一次参加国际红十字活动。会议选举产生了包括中国在内的12个国家组成的执行委员会,中国当选为执行委员。

1952年2月,加拿大红十字会致函中国红十字会,邀请参加于该年7月份在加拿大多伦多召开的国际红十字大会。中国红十字会就参会事宜请示周恩来总理,获周恩来总理原则同意后积极筹备相应事项。6月,外交部国际司接到加拿大红十字会来电,称大会也将邀请台湾当局代表出席。6月28日,中国红十字会会长李德全致电加拿大红十字会中央理事会主席麦考雷,并转国际红十字常设委员会主席庞塞,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是代表中国人民的唯一合法政府。中国红十字会业已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的正式承认为唯一全国性的红十字会并正式参加了红十字会协会的一切会议。唯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和中国红十字会的代表才有资格代表中国和中国红十字会出席国际红十字大会。因此,邀请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和中国红十字会以外的任何人冒名代表中国和中国红十字会出席国际红十字大会将违反国际红十字章程和大会细则,以及第十七届国际红十字大会所通过的承认各国红十字会之条件的决议案,因而是完全非法的。”7月11日,国际红十字常设委员会复电。复电在承认中国红十字会是“按有选举权之正式成员被邀请参加大会的中国唯一的全国性红十字会”的同时,称台湾红十字组织因实际尚有红十字活动而被邀以观察员身份列席大会。

7月24日,我国代表团抵达多伦多后即获悉国际红十字常设委员会决议:因我方及台湾方面均在各当地实际行使政权,故两方政府代表以“平等”地位被邀参加本届大会,并称仅因台湾红十字组织未正式申请承认为全国性红会,故以观察员资格列席大会。7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代表团团长苏井观和中国红十字会代表团团长李德全发出抗议书及联合声明,称该决议不仅违反国际红十字会章程和一切国际惯例,而且是对大会合法成员——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全中国人民的一种不友好的态度,严重抗议常设委员会不合理的、不公正的和完全非法的决议,并坚决要求立即撤销该决议。

7月26日,大会在多伦多举行,70多个国家的政府代表团和红会代表团以及红十字会协会代表团、红十字国际委员会代表团参会。会上,苏井观、李德全多次申述,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是中国唯一合法政府,中国红十字会是中国唯一全国性的合法的红十字会,要求驱逐非法的台湾当局代表。他们的发言和书面抗议得到许多国家代表的支持。7月28日下午,大会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参会代表激烈争论,一些代表认为邀请台湾方面参会是“不能允许的”。最终,大会承认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及中国红十字会为全国性政府及全国性红会。7月31日,台湾当局代表声明退出本届大会。

中国红十字会在第18届国际红十字大会上取得的胜利向全世界表明,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是代表中国人民的唯一合法政府,中国红十字会是中国合法的全国性红十字会,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斗争的一次成功范例,在国际组织中维护了我国合法地位和正当权益,打击了敌对势力敌视和孤立新中国的图谋,在国际舞台上展现了新中国捍卫国家主权、促进世界和平的光明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