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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红十字会2016年度绩效考核自评报告
编辑:湖南省红十字会 2017-08-22 16:18:48

根据《2016年湖南省绩效评估实施方案》和《2016年省直单位绩效评估指标》等文件精神和有关要求,我会党组高度重视绩效工作,切实加强领导,成立了以常务副会长为组长,分管领导、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绩效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绩效评估指标,将任务具体细化到各部室、各市州,把绩效考核工作与日常工作同安排同部署,有序、有力推进。在全省红十字系统全体人员、志愿者的共同努力下,年度绩效评估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现将自评情况汇报如下:

第一部分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 扶贫开发

(一)扶贫开发

省红十字会驻怀化市会同县若水镇八宋村开展扶贫工作,2016年完成了76户290贫困人口脱贫,提前一年实现了116户402人全部脱贫。

做好“产业发展平台、培育发展新兴产业、做活土地流转”三篇文章:成立了中药材种植合作社,流转16亩农田,完成了10亩中药村铁皮石斛种植工作;完成了村级100000WP分布式光伏发电站(村集体所有的增收项目)筹建工作;家庭产业方面,培育种植魔芋8亩,养殖山羊320只、肉牛108头、牲猪200头、家禽10000余只、鱼4000尾。

基础建设方面,完成了2条共1.8公里路面硬化、50米改道拉直;完成2户危房改造、1户易地扶贫搬迁,加固小II型水库一座。新建1个村级卫生站、安全饮水工程、1个停车场、10个垃圾焚烧池、78盏太阳能路灯。

建立了结对帮扶机制,省红十字会党组成员及32名干部自由选择结对帮扶116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建立人道救助机制,设立了人道救助基金,救助特困群众6人,开展了一期自然灾害及急救知识技能培训,实现了人道救助常态化。

二、深化改革与依法治省

(二)深化改革

我会没有涉及到重大改革的事项。没有因任务落实存在问题被督察督办、改革事项明显未达到主要预期目标等相关情况。

(三)依法行政

1、我会今年暂时没有制定出台重大规范性文件。保密工作扎实有效,通过了省委保密局的保密检查,没有发生失密泄密事件。

2、一是我会只有财政信息需要公开,已在我会网站上及时公开。二是没有需要答复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的事项。三是我会没有要在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进行数据对接的事项。四是单位网站建设科学合理,更新及时,没有被通报批评的现象。

3、我会依法依规积极履职,坚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标志使用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募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无偿献血法》、《人体器官移植条例》等为依据,履行部门职责,开展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捐献、人体器官(组织、遗体)捐献、备灾救灾、应急救护、人道救助、红十字青少年及志愿者队伍建设、发展健康产业等工作,积极助力扶贫攻坚,牵手“一路一带”,服务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取得良好成绩,没有行政行为违法违规现象,没有出现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应诉案件。

4、没有行政行为违法违规事件。

5、我会及时完成干部职工个人所得税申报、税款汇缴工作。没有其他要依法依规缴税、协税、护税、提供涉税信息的相关职能。

6、因工作的特殊性,来我会求助的比较多,我会安排了一名副调研员专门负责接待信访工作。2016年全年共接待来访求助80多人次(其中登记救助的有41人次),来信4件(其中省人大常委会批转一件),电话咨询求助200多人次,对来访者都是请座泡茶,热情接待,对来电来信及时耐心回复,按要求办理,得到了群众理解认可。全年没有任何因信访问题引发的事件出现,也没有任何中央和省里交办件未及时处理的情况发生。

7、我会没有对外对下布置统计调查;也没有需要提供行政记录和统计数据的任务。

(四)优化发展环境与企业减负

1、我会没有涉及重点建设项目及政策优惠的职能。

2、没有在电子监察系统亮红牌的相关行政职能。

3、没有要清理行政审批、行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的事项。

4、没有涉及企业减负的行政职能。

5、没有在减负平台上被投诉的情况。

三、从严治党与机关管理

(五)综治(平安建设)

我会坚持综合治理工作严抓不放,年内没有发生过群体性事件、安全责任事故或意外事件。认真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加强了对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强化了作风建设,强化了安全意识和应急避险技能训练,完善了内部管理和安全设施,无邪教组织和邪教活动,无“黄赌毒”等任何违法违纪现象,无安全责任事故。经省综治办年度考评,被评为合格单位。

(六)思想宣传工作

1、认真履行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没有发生破坏意识形态安全的事件或重大舆情事件。全年先后邀请了省委讲师团谭跃湘副主任来我会宣讲《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邀请了省委党史研究室张志初主任来我会深入宣讲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一年来,没有举办其他需要报批手续的论坛、讲座等。

2、开展了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活动,深入开展“两学一做”专题教育活动,进一步引导党员干部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理念,组织全会干部职工到韶山开展“坚定理想信念,争做合格党员”专题教育活动。邀请了湘潭市委党校副校长赵远琪以“以毛泽东为代表的湖湘英杰对中国梦的执着追求”为主题讲党课,为全体党员介绍了彪炳史册的近代湖湘伟人群体。认真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纪念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讲话。

3、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重要政策解读等日常信息发布,没有发生突发事件或重大舆情。

4、积极履行党组意识形态责任制,积极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没有出现问题。

(七)组织建设

1、 按要求开展了党组书记以及各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责任述职评议考核,对上年度党建工作责任述职查摆出的问题进行了整改,支部标准化建设效果良好。一是打好基础。科学设置基层党支部,在全会设置了7个党支部,对各支部党员的人员重新进行了调整;健全党支部基础建设,改善党员活动室、学习室、荣誉室等场所设施;合理配备党支部班子。二是强化机制。成立了以党组书记任组长、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支部标准化创建工作领导组,每位党组成员都分别挂靠支部,形成了机关党委、支部、党员三级同抓同创的工作格局。坚持目标管理,制定了全会年度争创支部标准化建设工作目标,建立了支部标准化建设台帐,同时把支部标准化建设目标与实际工作目标相结合。三是注重学习。各支部学习教育有计划,做到了学习时间、内容、人员、效果的落实,每名党员抄写党章,使“两学一做”入脑入心。严格党课学习时间,积极开展各项活动,加大党建工作的力度。一月份,由机关党委牵头,举办了一场迎新联欢会。6月份,组织全体党员及退休干部赴韶山红色教育基地,开展了“坚定理想信念,争做合格党员”专题教育活动。

2、认真组织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一是精心组织谋划。按照省委有关实施方案要求,会党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明确党组书记为第一责任人,成立“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实施方案,召开全体党员动员大会,按月对学习活动制定计划、明确要求、进行检查。二是认真组织学习,确保思想认识到位。采取集中学习、专题研讨、个人自学、正反对照、亲身感受等形式,组织学习了党章党规、党史,学习革命先辈和先进典型和身边的优秀党员以及违纪违法反面典型,学习总书记系列讲话,引导党员学原文、读原著、悟原理,读熟党章内容,牢记党规条文,领会讲话要义。各党支部按照“三会一课”制度要求,每月至少组织1次集中学习,每2个月召开1次支部党员大会,每次围绕1个专题组织讨论。先后组织全会党员干部集中学习党章、《准则》和《纪律条例》1次、观看警示教育片1次、开展“坚定理想信念、争做合格党员”专题教育1次、集中学习辅导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1次;中心组先后10次集中组织学习和四个专题的研讨,在每个专题研讨会上分别有2名同志作重点发言。三是注重带头学习,党组成员带头上党课。我会党组成员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与党员一起学习讨论、一起查摆解决问题、一起接受教育,坚持带头学习、带头发言、带头讲党课。6月份,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陈丹萍同志结合红会工作实际,为全体党员上了一堂生动的党课。

3、2015年8月,各党支部先后按期换届,产生了新的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及时向省直机关工委进行了报批。充分发挥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的作用,坚持按要求按惯例安排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列席“三重一大”等重要会议。按要求开展了支部规范化建设和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支部建立在部门,积极发挥基层党组织的作用,积极开展学习和评议等活动,坚持“三会一课”制度、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全面开展了党组书记和党支部书记讲党课,主题鲜明、贴近实际,效果很好。党组成员、各支部党员积极参加支部的学习和支部组织生活会,在组织生活会上能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机关党委不定期督查支部的学习、组织生活会情况。

(八)队伍建设

1、领导班子团结有力,以身作则,模范遵守党纪党规和各项规章制度,没有违法乱纪和以权谋私行为,班子成员间科学分工、团结协作,能做到顾全大局,民主决策。

2、年内调整了副会长、秘书长(由省委组织部组织的推荐、考察等),提拔重用了1名副处级领导、1名处级非领导,均严格按照新的《党政领导干部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政策法规按程序进行,落实了干部职位竞争上岗、民主推荐等,并按程序按照干部监督有关规定通过了个人事项报告的核查。

我会从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干部配备、进人程序上进行自查,无人员超编、无超配领导干部等现象。机关编制33人,在岗31人,空编2个。目前机关有会党组领导4人,部室长4人,处级非领导4人,只有1个部门配备了副职。3个事业单位处级干部4人。没有超编超职数,没有“三超两乱”问题的。

3、我会没有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布置的任务。

4、今年我会通过编办、组织部、人社厅批准,依规依程序公开招录1名工作人员,经过省公务员局统一组织的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最后党组研究决定、组织部批准,已正式将这名同志调入我会工作;经人社厅批准,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已经完成报名、资格初审、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正通过人社厅的审核进入拟聘用公示阶段。考录的各有关环节都进行了公示,全程接受了纪检监督,设置了监督举报电话,各项内容都是严格按规定按程序进行,严格把关,没有出现重大事故、通报批评等。

5、认真落实军转安置任务,及时申报计划,多次到省军转办协调军转安置工作,今年接收安置了2名军转干部,相关手续还在办理当中。

6、认真落实《贯彻落实省委统战工作会议精神和<实施意见>重点工作规划(2015-2017)》。党外中层干部配备方面,会党组认真贯彻党外代表人士安排的政策要求,提拔了1名民主党派女干部担任部门主要领导。没有要开展政党协商和对口联系工作的任务。

7、我会是群团组织,没有要开展权责清单工作自评或编制公布行政权力运行流程的相关任务。认真按照“三定”方案赋予的职能职责开展工作,没有超出“三定”规定和机构编制调整要求擅自作为的现象发生。

(九)作风建设

1、切实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九条规定”,积极开展“为民务实清廉”、反对“四风”、服务群众为重点的作风建设,贯彻整风精神,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先后制定了《湖南省红十字会“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湖南省红十字会“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湖南省红十字会干部职工上下班管理办法》等,作风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干部职工作风优良,清正廉洁,没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九条规定”精神的行为,没有发生违纪违法违规问题,没有违反中央和省委作风建设规定被通报曝光的情况。

2、我会一贯坚持“依法依规依政策”履职、开展工作,干部职工奋发图强、积极作为,没有发生不认真履职或不作为或效率低下而引起不良反应的情况。

(十)廉政建设(限制性指标)

一直坚持反腐倡廉警钟长鸣,经常开展警示教育和学习活动,坚持“党组统一领导、纪检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红会各项业务工作有机结合,制订完善了各项监督制度,本单位机关干部职工遵章守纪,全会风清气正,自觉抵制不健康行为,没有出入不健康娱乐场所,没有任何违规违纪现象发生。

(十一)应急管理

1、我会制定了《湖南省红十字会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突发舆情应急预案等,成立了应急管理工作小组,设立了应急管理办公室,指定了专人负责,设立了24小时值班制度,收集应急情况及时与政府相关部门沟通协调,自6月初株洲市出现内涝情况开始,先后向总会上报灾情14次。信息报送及时准确,无误报、迟报和漏报信息。节假日期间,坚持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共同值班制度,从未出现无人值班或值班脱岗、离岗的现象。

2、没有发生突发事件,无误报、迟报、漏报突发事件信息等情况。

(十二)财政管理

1、“三公”经费使用按照“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原则严格控制支出,年度“三公”经费预算46.9万元,已开支“三公”经费总额为33.027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4.2942万元,公车14.7691万元,因公出国18.4076万元。“三公”经费支出没有超过预算。

2、财政资金、部门预算及申报绩效目标规范完整及时;资金管理办法和指标下达及时,核算财政资金支出依法依规依政策,没有虚列开支、截留、挤占、挪用等任何违规情况。没有发生专项资金预算绩效目标申报不完整不规范、资金管理办法不规范、指标下达不及时、绩效评价不科学、绩效评价报告未按要求公开、对绩效评价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到位等现象。

3、资金使用严格按预算执行,严格按规定办事,分配科学合理,没有违反内部控制或被查处的现象。

4、年内审计没有发现严重违法违规问题,发现的一般性问题都及时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到位。

(十三)建议提案办理

今年,我会没有分配办理提案的事项。

(十四)公车和办公用房管理

1、按要求启动并推进公务用车改革工作,此项工作上年度已完成;我会只保留了2台公务用车,主要保障机要通信、应急勘灾救灾出行,没有超编超标配备公务用车;按照《湖南省省直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试行办法》制定了我会公务用车制度,规范派车程序,控制公务用车,节假日严格封存,没有乱用私用、违规借车等现象。

2、办公用房清理工作已经调整到位,按照机关事务局安排将办公楼搬迁至原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院。房子由机关事务局统筹装修,5个会领导办公用房均合格,不超标。没有违规出租(借)办公用房或租金未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情况。没有超标使用办公用房现象,也没有借用办公用房的情况。

(十五)安全生产(限制性指标)

1、安全生产:我会没有相关的生产经营项目,没有发生任何安全生产事故或失误。

四、重点工作

(四十六)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组织开展1次红十字青少年社会实践活动和1次主题志愿服务活动。

1、红十字青少年工作:加强对红十字青少年活动的指导,各大中专院校、中学红十字青少年工作有序推展,建立了全省红十字青少年工作微信群。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总会青少年社会实践项目的推选,湖南农业大学《大学生青春健康同伴教育》项目获评优秀和1万元资助。

7月3日—13日,与湖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联合开展了红十字青少年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组织该学院60名红十字青少年,赴株洲县南洲镇开展了红十字知识传播、免费为村民进行家电维修、电子商务培训、义务支教的“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省红十字会还给南洲镇受灾群众发放了救灾家庭包。

2、志愿服务方面:加强志愿者专业救援队伍建设,加大志愿者注册力度和规范管理,在用好、服务好原有的应急救援、应急救护、人道救助等55支各类红十字志愿服务队的基础上,今年新成立了3支省直属志愿服务队伍。组织了“爱心志愿服务队慰问高温下的交警”、“志愿者艺术团重阳节慰问演出”、“蓝天救援队为社区、学校进行应急救护知识宣讲”、“五老松爱老助老”等主题志愿服务活动。

1月20日,常务副会长陈丹萍、副会长王广宇等领导带队,组织红十字志愿者、应急救护培训骨干到平江县安定镇中学,开展了以“人道关怀、守护健康”为主题的“三下乡”志愿服务活动。现场赠送现金5万元,捐赠棉衣、棉被等物资6万余元,发放家庭应急救护手册和现场初级救护册各600本,预防老年跌倒读本、国际红十字与红新月运动宣传手册各1000余份,为群众发放应急救护包1000余个,现场开展救护培训7场,防灾避灾宣讲3场。省委常委、宣传部长张文雄亲临现场,全程观看了应急救护演示,称赞:“红十字会活动形式新颖,把真正实用、生活所需的东西送到了老百姓的家门口。”

(一百二十七)妇女儿童及老年人权益保障

筹措大病救助款(少儿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300万元。

我会年内募集并发放大病救助款1428.5万元,超额完成指标任务。

继续执行中国红基会彩票公益金“小天使基金”和“天使阳光基金”项目,严把申请审核和回执审核关,申报材料和资助回执材料上报及时、规范、快速,项目执行高效,全年共争取并转拨资助款达1428.5万元,为全省的441名小天使基金贫困白血病患儿和天使阳光基金先心病儿童提供了医疗资助。其中全年受理并报送小天使基金申请394份,天使阳光基金申请33份;获得小天使基金彩票公益金资助白血病儿童436人,资助款1423万元;天使阳光基金彩票公益金资助先心病儿童5人,资助款5.5万元。

项目执行过程中,流程公开透明、管理规范、服务到位。工作人员受理咨询时耐心细致地做好解释、答疑,提醒应注意的事项,帮助家长们完成申报所需材料;基金会评审后,将通过的名单发往我会,我会逐一电话核实情况并及时向基金会反馈;基金会收到情况反馈后,最后确定资助名单发告知书;我会第一时间电话告知患儿家长;资助款到省红十字会帐户后,5天内转拨到孩子账户上,48小时内进行回访确保家长收到资助款;获得资助者名单在湖南省红十字会网站上予以公示。

为了解获得资助的患儿后续情况,每年协助红基会开展一次回访。今年5月,组织志愿者一同到长沙、常德、娄底、邵阳、湘潭的10名白血病患儿家庭进行了回访,了解患儿的治疗和恢复情况,了解救助金使用情况和家庭其他情况,收集受助者对项目的意见和建议,随行的血液科医务志愿者对患儿进行了体格检查,我会还给每个家庭送去了慰问金和慰问品。回访活动受到一致好评。

湖南省红十字会           

2017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