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对外联络部)职责
一、负责全会工作的综合协调,督促检查党组会、执委会、会长办公会决定事项,以本会名义对外联系与沟通。
二、负责综合性重要会议及大型活动的筹备组织,参与重要文件起草工作。
三、制订事业发展规划、工作计划、总结和规章制度,负责文件审核和会领导文稿起草。
四、负责文电处理、机要保密、印信管理、安全保卫、后勤接待、文书档案、资产管理、来信来访、公车管理、收发文印、值班、卫生保洁等日常工作。
五、负责机关秘书事务、重要信息综合报送,编印简报、年鉴和大事记,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
六、负责会人事工作和全省系统评优评先、领导干部教育培训以及荣誉证章颁发等工作。
七、负责会电子政务及信息化建设,制定信息化发展规划及管理制度,负责网站维护、内网办公系统与电子屏建设及管理,指导市州红十字会开展信息化建设。
八、负责法规性文件起草和修订、理论研究等工作。
九、负责离退休干部职工管理和服务工作。
十、负责会外事工作,拟订会相关规定和计划、总结,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指导和协调市州红十字会的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涉及国外和港澳台地区的查人转信工作。
十一、完成会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赈济救护部(应急工作办公室)职责
一、指导市州红十字会开展备灾救灾、应急救护等工作;在城乡社区开展卫生知识宣传普及、防灾避险、健康促进等人道服务工作,建设服务城乡社区群众的“博爱家园”;负责拟定完善相关政策、制度和发展规划。
二、负责全省系统备灾救灾骨干、应急救护师资业务培训、考核评估及信息平台建设等工作。
三、负责拟订省本级备灾救灾、应急救护等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会应急工作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中国红十字(湖南)供水救援队、省红十字蓝天救援队、省红十字应急救援队、省红十字新化救援队等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和备灾救灾设施的建设和管理,针对突发公共事件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和现场救护工作。
五、负责冠名红十字医疗机构审批和相关管理,指导开展人道服务工作;协助开展艾滋病等疾病的预防宣传工作。
六、做好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中国红十字基金会)下达的救灾物资的接收和“红十字天使计划”等项目的执行及反馈工作;指导备灾救灾中心做好物资管理工作。
七、负责省本级募集的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救灾款物的分配,并对受捐单位款物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及时向筹资与财务部提供款物分配使用报告。
八、组织推荐南丁格尔奖人选。
九、归口联系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备灾救灾中心、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管理中心。
十、完成会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筹资与财务部职责
一、指导市州红十字会的募捐筹资工作。
二、负责拟定省红十字会筹资工作规划和规章制度,建立和完善募捐呼吁机制;统筹管理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募捐筹资工作及捐赠项目的商洽和协议的签署;负责策划和组织实施大型募捐活动。
三、负责日常财务与资产的会计核算和监督工作;对直属单位财务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四、负责捐赠款物的接收、公示和捐赠人服务工作。
五、负责管理省红十字会接受的国内外组织及个人捐赠资金;编制会机关年度预决算、财务报告,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规范管理和统筹安排使用财政资金和社会募捐资金。
六、负责审核资金使用计划,提出资金使用意见,及时核拨本会下达给市州红十字会的救灾救助款和专项资金,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七、负责本会人道救助金的管理与实施。
八、负责省红十字医务志愿者、爱心企业家等相关领域志愿队伍的建设和管理。
九、促进发展医疗、康复、养老等与红十字宗旨相符的社会公益事业;配合省民政厅业务指导红十字健康产业中心。
十、配合办公室(对外联络部)开展与国(境)外的筹资业务交流与培训。
十一、归口联系省红十字基金会。
十二、完成会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组织宣传部(推动无偿献血办公室)职责
一、指导市州红十字会组织建设。负责拟订组织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和工作规划;推动理顺管理体制工作和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建设工作;指导行业红十字会的组织发展。
二、负责会员、志愿者队伍建设和管理工作。拟订管理办法和省本级工作规划、计划;指导市州红十字会会员、志愿者队伍建设;负责全省优秀志愿者及队伍表彰工作。
三、负责会员代表大会代表、理事、常务理事及名誉理事、博爱大使的联系和服务工作;负责全省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和工作会议筹备的相关工作。
四、指导市州红十字会开展红十字青少年工作。拟订发展青少年会员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红十字青少年各项活动。
五、指导市州红十字会宣传、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六、负责会宣传和意识形态工作。拟定宣传规划和计划;建立新闻发布制度;负责会重大宣传活动、新闻报道、品牌推广和舆情收集应对工作。
七、负责会官方网站、微博、大厅立式触摸屏查询一体机等多媒体的信息编发和会官方网站信息化综合平台项目设计、开发、培训工作。
八、负责国际人道法、红十字法律法规和红十字运动基本知识的传播以及维权事务、法律咨询、法律顾问聘请工作。
九、参与无偿献血宣传与推动工作,拟订有关政策、规定和制度;协助政府相关部门开展无偿献血表彰工作;指导市州红十字会开展无偿献血工作。
十、负责省红十字青少年、新闻工作者、无偿献血、心理救援等相关领域志愿服务队伍的建设和管理。
十一、配合办公室(对外联络部)开展对外宣传、全省系统评优评先工作及相关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十二、完成会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机关党委职责
机关党委在省直机关工委和会党组领导下开展工作。其职责是:
一、深入学习和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和落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党的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创先争优,团结、组织党内外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
二、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组织党员深入学习党的创新理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学习业务知识和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各方面知识。
三、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权利不受侵犯。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决同各种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四、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了解群众诉求,维护群众正当权利和利益。
五、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和考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六、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机关文明创建工作。
七、负责党支部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配合人事部门对机关领导干部进行考察、考核和民主评议,对机关干部的选拔任用和奖惩提出意见。
八、领导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支持其依照各自的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九、按照党组织的隶属关系,领导直属单位党的工作。
十、完成上级党组织和会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机关纪委职责
机关纪委在省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和省红十字会机关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其职责是:
一、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
二、检查党支部和党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对党支部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
三、协助机关党委推进会机关、直属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四、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
五、负责对全会考勤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六、按照有关规定,检查、处理党支部和党员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
七、受理党员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权利。
八、完成上级党组织和会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