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上午,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办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颁布30周年座谈会。会议指出,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落实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的法治意识,进一步弘扬红十字精神,更好地在法治轨道上推动中国特色红十字事业的高质量发展,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蔡达峰出席座谈会并讲话,中国红十字会会长陈竺主持座谈会。
蔡达峰在讲话中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自1993年颁布以来,有力加强了党对红十字事业的领导,切实保证了红十字工作始终增进人民福祉,有效促进了国际人道事业的发展。中国红十字会是党和政府在人道领域的得力助手,要结合红十字实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努力推动新时代红十字事业高质量发展。各级党委和政府要继续加强对红十字工作的领导、支持与监督,为我国红十字事业发展提供有利的法制和政策环境。各级人大要加强对红十字会法的执法检查和评估,跟踪了解红十字会法的贯彻实施情况,确保红十字会法始终起到促进发展、保障善治的良好作用。
陈竺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红十字事业不断取得新进展新成效,根本在于习近平总书记作为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领航掌舵,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各级红十字会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增强守法自觉,履行法定职责,谱写新时代红十字会法实践新篇章。要坚持和加强党对红十字工作的全面领导,确保我国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正确政治方向,要进一步推动红会法宣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把红会法实施贯穿到事业发展全过程,不断提高依法治会、依法履职的能力,开创中国特色红十字事业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中国红十字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王可,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教科文卫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古小玉,司法部党组成员、副部长赵昌华,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局长王树千,国家卫生健康委法规司司长赵宁等围绕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更好地在法治轨道上推动中国特色红十字事业高质量发展作了发言。
在座谈会上发言的还有苏州大学特聘教授、红十字国际学院学术指导委员会主任葛道顺,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原事业发展部部长蓝军,湖北省红十字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涂明珍,红十字青年志愿者刘阳,红十字国际委员会主席中国事务特使、东亚地区代表处主任史德林,红十字会与红新月会国际联合会东亚地区代表处副主任张云红。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教科文卫委员会主任委员雒树刚,教育部党组成员、副部长,中国红十字会副会长(兼职)王嘉毅,应急管理部党委委员、副部长,中国红十字会副会长(兼职)王道席,中央宣传部副秘书长汤恒等出席座谈会。中央外办、外交部、财政部、应急管理部、海关总署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中国红十字会有关负责同志,南丁格尔奖获奖者代表,红十字青少年和志愿者代表等参加座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