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社部、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关于评选全国红十字会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人社部函〔2014〕113号)和省人社厅、省红十字会《关于评选推荐全国红十字会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湘人社函〔2014〕215号)要求,经所在单位、所在地和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红十字会机关自下而上逐级审核,省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评选,并报全国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初审同意,确定了我省的长沙市红十字会为全国红十字会系统先进集体正式推荐对象。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保证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将上述推荐对象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14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对推荐对象有不同意见,请于11月13日18:00前,以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等形式向省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反映。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印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省红十字会人事处 曹远修
联系电话:0731-82584965
传 真:0731-82584928
电子邮箱:1181947476@qq.com
地 址:长沙市五一大道492号粮贸大厦11楼
邮 编:410011
附件:全国红十字会系统先进集体正式推荐对象基本情况及简要事迹
关于全国红十字会系统先进集体正式推荐对象的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