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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度统计工作的通知
编辑:湖南省红十字会 2016-11-22 12:12:32

各市州红十字会,会机关各部室,各直属单位:

根据总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度统计工作的通知》(中红办字〔2016〕92号)通知要求,现就做好2016年统计报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内容

《中国红十字会统计报表》共两张。填报内容包括《中国红十字会基本情况统计表》和《中国红十字会财务情况统计表》。报表下载网址:http://www.redcross.org.cn/hhzh/zh/tzgg。

二、上报时间

(一)统计报表实行逐级上报制度。县级红十字会统计报表上报至市级红十字会的日期为11月26日之前;市级红十字会、机关各部室和直属单位统计报表上报至省级红十字会办公室的日期为11月27日17:00之前。

(二)2015年度统计数字时间段为2015年10月1日至2016年9月30日。

三、上报方式

各单位将纸质报表及电子版同时报送至省会办公室 (电子版可通过网络报送,纸质报表必须有本单位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用快递邮寄,不接受传真)。

(一)《中国红十字会财务情况统计表》

报送联系人:曹旭

联系电话:18175971662 13574887950

报送邮箱:24017626@qq.com

通讯地址:长沙市天心区竹塘路西165号

邮政编码:410018

(二)《中国红十字会基本情况统计表》

报送联系人:曹丽娟

联系电话:0731-882584958;13308421131

报送邮箱:413495498@qq.com

通讯地址长沙市天心区竹塘路西165号

邮政编码:410018

 (三)通过“中国红十字会数据直报系统”以网络方式报送电子版,数据报送地址和《中国红十字会数据直报系统操作手册》见网址:https://vpn.redcross.org.cn,系统登录账户和密码随后下发。填报过程中有问题可参考用户手册《使用说明》解决。其中,电子版所报送数据务必与纸质版数据一致。

四、相关要求

(一)各级红十字会统计人员要严格依照《基本情况统计表填表说明》和《财务情况统计表填表说明》填报,明确各项统计指标的含义和概念,并核准每项数字,确保报送数据真实可靠。

(二)严防出现漏报、重复统计、数量级数混淆、报表格式不规范、行政区划数不准确等问题,保证统计工作质量。

(三)上级红十字会对下级红十字会报表填报的规范性负责。包括报表的要素是否齐全,各种数据的逻辑关系是否准确,电子版数据与纸质版数据是否一致等。

(四)地、县级行政区划,以政府公布数字为准。

可查询民政部网站:http://www.xzqh.org/quhua/index.htm

             

附件:  中国红十字会统计报表及填表说明      

  省红十字会办公室

               2016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