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为进一步规范冠名红十字医疗机构管理工作,推动我省红十字医疗救助事业健康有序发展,维护红十字会声誉和确保红十字标志使用的严肃性,省红十字会在长沙组织召开全省冠名红十字医疗机构管理座谈会,会议由省红十字会救护培训部部长燕艳主持。
湖南省红十字会党组成员、副会长王广宇梳理总结了全省冠名红十字医疗机构复查的情况。
对部分冠名红十字医疗机构在配合当地红十字会开展应急救护培训,开展“一日捐”、“义诊”等无偿社会服务,在红十字日、急救日、献血日开展种类多样的红十字宣传活动,积极履行对特困患者实施人道救助等方面所发挥的积极作用作出了肯定。
同时也指出了一些普遍存在的问题:部分冠名红十字医院对红十字宗旨理解不到位,导致医院红十字宣传工作不到位,参与红十字活动不积极、红十字标识使用不规范、个别医院变更为营利性医院、极少数医院不服从当地红十字会的监管、部分医院冠名意愿不强、各冠名红十字医疗机构情况复杂,所有制形式、经营形式、隶属关系各不相同。
针对复查情况,总结了各级红十字会在管理冠名红十字医疗机构中存在的一些缺陷,并对复查的72家冠名红十字医疗机构提出了初步处理意见:对违反冠名管理办法,给红十字会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予以责令整改或取消冠名。
王会长表示:冠名红十字医疗机构,是红十字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个非常有特色的团队,我们必须管理好、服务好、运用好这支力量,充分发挥其作用,实现红十字会、医疗机构和老百姓“三赢”!
最后,各市州红十字会代表针对加强冠名红十字医疗机构管理的规定进行了热烈的讨论,大家纷纷发言,群策群力。最后达成了以下共识:一、冠名红十字医疗机构是红十字的团体会员单位,是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允许执业、由卫生部门管理的非营利性的医疗机构,并在红十字会指导下开展红十字人道服务工作。因此冠名要严格把好关,宁缺毋滥。二、加强管理:冠名标准要统一,不得以冠名名称作为医疗机构的第一名称; 规范使用红十字标识;各级红十字会要对所在辖区的冠名红十字医疗机构进行管理、督导,定期评估。三、冠名红十字医疗机构作为红会的宣传阵地,要主动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四、在条件允许的范围内,对冠名红十字医疗机构的发展予以支持。 五、对评估不合格且不能整改到位、不履行《冠名红十字医疗机构协议》、被卫生行政部门处罚且情节严重、给红十字会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损害的,红十字会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六、冠名红十字医疗机构需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专款专用,接受红十字会的审查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