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旭斌同志系我会直属事业单位省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干部,因违反相关规定,2019年10月,省红十字会党组给予免去其省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副主任职务(管理六级)的组织处理,为发挥其专业特长,安排罗旭斌同志从事人体器官捐献管理相关工作。
2019年10月以来,该同志严守纪律规矩,主动担当作为,努力开拓创新,真诚服务群众,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效。鉴于对该同志的行政处分已解除,问责处理影响期已过,问责事件已妥善处理,且该同志已深刻反省本人违纪问题,改正错误态度良好,思想觉悟有较大提高,积极工作,服从安排,尽职尽责,得到单位领导和干部职工的高度认可。
为了进一步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按照《加强受组织处理纪律处分领导干部管理实施意见(试行)》等文件要求,省红十字会报请省委组织部审核同意并经党组会议研究,决定罗旭斌同志任省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业务科科长(管理七级)。
湖南省红十字会
2022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