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取消(终止)冠名红十字医疗机构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标志使用办法》《关于医疗机构冠名红十字(会)的规定》《冠名红十字医疗机构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有关要求,对不符合条件、冠名名称不规范、冠名协议到期等情况的冠名红十字医疗机构(见附件)取消(终止)冠名。
特此公告。
附件:取消(终止)冠名红十字医疗机构名单
湖南省红十字会
2022年6月27日
联系电话:0731-82584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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