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冠名红十字医疗卫生机构公示
2025-09-10 17:58: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标志使用办法》《关于医疗机构冠名红十字(会)的规定》《红十字医疗卫生机构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对我省份现有冠名红十字医疗卫生机构的相关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一周(9月9日至9月15日),如有异议,请向省红十字会反映,联系电话:0731-82584932。

微信图片_20250909175221.png

微信图片_20250909175224.png

上一篇: 冠名红十字医疗卫生机构公示

下一篇: 没有了